好心办坏事福建一男子给邻居送零食,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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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来是出于好心给隔壁的孩子送了几份零食吃,可没想到却把孩子给吃坏了肚子,导致发生急性肠胃炎,住院了一个星期花了不少钱,家长看着孩子难受的样子很愤怒,于是向邻居提起了索赔要求,并认为发生这样的事,全是邻居送的几样零食惹的祸。

事件详情

张女士是外地来福州打工的,和丈夫带着两个孩子住在某小区的出租房,对门邻居是一对七十来岁的老人,因为住的时间长了,所以两户人关系处得也还算可以。这对老人比较热情,时不时的都会送一些饼干、花生、或则水果之类的来给孩子吃,张女士开始是非常感激老人的,以为老人是比较喜欢孩子才会送东西过来,不过观察过几次后,张女士才发现老人送过来的东西都是一些不太新鲜的,因此张女士婉拒过几次,不过对方都没有听懂张女士的意思,为了不让对方寒心,张女士只能让孩子尽量少吃他们送过来的这些东西。

这次是对门的男邻居在张女士不知情的情况下,送了几包零食给孩子吃,结果孩子吃完以后上吐下泻,医院去进行治疗。张女士通过检查孩子的食物才发现,对门的男邻居送过来的零食竟然是过期的,所以断定孩子的病就是邻居送过来的零食导致的,愤怒之下便找到对门的邻居,要求他们赔偿医药费。

邻居对张女士提出来的索赔要求也很气愤,他们觉得自己是好意,至于有没有过期他们根本就不知道,而且这些东西都是他们亲戚送过来的,很多都放在家里吃不了,所以才会想着送一点给孩子们吃,可没想到会发生这样的事情。

张女士冷静下来也觉得自己做的确实有点过分,不过要求已经提出来了,双方也为这个事闹了纠纷,张女士也没有什么其他的选择。至于对方会不会选择赔偿,张女士也不打算去追究了,愿意赔就收不赔就算了。

邻居是否有责任需要赔偿呢?

按照常理来讲,这种情况肯定是需要他们负责的。毕竟赠送行为不能免除一切责任,虽然说是送东西给孩子吃,但是他们有必要保证送的东西是没有任何问题的,送的东西是过期的,虽然他们有可能不知道,但主要责任必然还是在赠送者身上。而且对方还是一个孩子,他们根本就分辨不了送的东西到底有没有什么安全隐患,所以在这种情况下,赠送者更有必要对赠送出去的东西做到安全检查的义务。

所以小编也认为,张女士向邻居提出索赔要求是合理合法的。不过考虑到对方确实也不存在着主观上的恶意,这种情况张女士也可以适当的减少一下索赔金额,双方各自承担一半即可,毕竟邻居关系还要处,没有必要为了这么一件事,搞得大家都不愉快。

那么网友们对此又怎么看呢?欢迎大家在文末发表自己的见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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