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彦县人民检察院队伍教育整顿顽瘴痼疾整治

巴彦县人民检察院

队伍教育整顿顽瘴痼疾整治成果公示

在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查纠整改环节,巴彦县人民检察院聚焦目标任务、全面自查自纠、强化组织查处、深化专项整治,各项任务全面完成,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现将巴彦县人民检察院顽瘴痼疾专项整治成果予以公示,诚挚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一、整治违反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问题方面

深入学习“三个规定”及配套制度规定,通报违反“三个规定”的典型案例,印发“三个规定”应知应会手册,组织全院干警对年以来“三个规定”落实情况进行集中补报,教育整顿开展以来我院有10人主动填报登记12条过问或插手行为情况记录,填报积极性、主动性明显提高。经过对主动填报事项进行核查,未发现违反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问题。

二、整治检察干警违规经商办企业和配偶、子女及其配偶违规从事经营活动问题方面

通过干警个人填报、与市场监督管理局信息比对查询等方式,收集检察干警及家属从事经营活动线索5条。确定4名干警为重点核查对象。通过调取工商资料、与核查对象谈话等方式实施全面核查,最终确定1名干警存在违规经商办企情况,经谈话核实后,该干警已立即整改,主动注销了名下的工商登记,院党组给予其批评教育处理决定。

三、整治检察干警违规参股借贷问题方面 

深入开展违规参股借贷专项整治。通过干警自查、接受群众举报等方式,暂未收集到参股借贷线索,暂未发现违规违纪违法问题。

四、整治有案不立、压案不查、有罪不究问题方面 

通过个人自查,4人主动交代14件案件中存在“有案不立”“压案不查”“有罪不究”问题线索,经评查认定,14件案被认定为“有案不立、压案不查、有罪不究”问题案件。均已整改完毕。本院自行评查重点案件件,倒查涉黑涉恶案件6件,未发现有案不立、压案不查、有罪不究问题。通过整治,检察人员主动履职担当意识明显增强,对办案质量要求进一步提高。

五、整治违规违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问题方面

开展年以来“减、假、暂”案件专项评查,对检察机关监督办理的1件“减假暂”案件进行自查,对法院作出“减、假、暂”决定的1件案件进行排查,督促县看守所同步开展案件排查,已完成9个“减、假、暂”重点案件的排查工作,未发现干警违法违纪线索。通过整治,刑事执行检察干警的监督能力进一步得到提升。

六、整治法官检察官离任后违规从事律师职业、充当司法掮客问题方面

通过个人自查,到司法局和法院进行核查等,对近三年来本院退休离任的2名检察官进行排查,未发现违规从事律师职业、充当司法掮客问题。

巴彦县人民检察院将在社会各界、广大人民群众监督下,持续深入推进“顽瘴痼疾”整治工作,严格办案纪律、规范司法行为,切实筑牢廉洁司法防线。

巴彦县人民检察院队伍教育整顿领导小组办公室

年6月19日

编辑

张飔昕

审核

宋洪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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