速看哈尔滨市教育局最新通知

记者从哈尔滨市教育局获悉,日前,该局下发了《关于做好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正式明确了哈市义务教育(小学、初中)阶段年招生政策,并公布了详细的报名招生时间安排。18日,该局对今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政策热点问题进行详细解读——

来源:视觉中国

1.年哈市公办小学、初中招生对象是如何规定的?

年,公办小学招生入学对象为年满6周岁(年9月1日-年8月31日出生)、具有哈市常住户口或在哈市居住且符合在哈市就读条件的适龄儿童。上一年度因身体状况等特殊原因未入学的,可向所在区、县(市)教育行政部门提出入学申请。不足年龄(年8月31日之后出生)的儿童无法在电子学籍管理系统中建立学籍。公办初中招生对象为具有哈市常住户口或在哈市居住且符合在哈市就读条件的小学应届毕业生。

2.孩子虽然已经六周岁而且符合入学要求,但觉得孩子还小,想推迟一年等明年再上学可以吗?

义务教育是国家统一实施的所有适龄儿童必须接受的教育。适龄儿童的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依法送其按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不得擅自以在家学习替代国家统一实施的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因身体状况等特殊原因需暂缓入学的,应由其法定监护人向其户籍地所在学区公办小学提出申请推迟一年入学,由学校报所在区、县(市)教育局批准,方可暂缓入学。未按时提出申请,擅自延缓入学的超龄儿童,由区、县(市)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置入学。

3.适龄儿童在学区小学入学有什么具体要求?

公办小学校招收区、县(市)教育局划定的入学学区内和统筹安排的适龄儿童,不得跨学区招生。适龄儿童入学报名时,应提交适龄儿童及其监护人的户口簿、住宅产权证或公有产权住宅承租证、适龄儿童本人的预防接种证等证件。适龄儿童在学区学校入学,遵循“两个一致”原则,即:适龄儿童户籍应与其父母户籍一致(户主为适龄儿童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址与住宅产权证或公有产权住宅承租证一致(住宅产权人或公有产权住宅承租人为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集体户口和产权不足%的住宅不作为中小学招生入学依据。区、县(市)教育局会根据本地实际细化“两个一致”要求或明确可视为“两个一致”的情况。不符合“两个一致”原则的,由区、县(市)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4.学区是由市教育局还是区教育局划定?划好的学区是否会时常调整?

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以区、县(市)为主,实行属地管理,区、县(市)人民政府及其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组织本行政区域内义务教育学校开展招生工作。因此,学区是由区、县(市)教育局在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下,根据适龄学生人数、学校分布、学校规模、交通状况等因素,按照确保公平和就近入学原则,依街道、路段、门牌号、村组等,科学划定学区范围。鉴于一些地方人口分布和学校布局具有不均匀性、街区形状具有不规则性,就近入学并不意味着直线距离最近入学。已划定的学区保持相对稳定,确需调整时,必须经由区、县(市)教育局进行审慎论证,报当地政府批准后方可实施。划片及片区调整应当提前广泛告知,设立必要的过渡时限。

5.有的区对一些学位紧张学校实行了学位锁定制,什么是学位锁定制?

学位锁定制是指适龄儿童从登记入学当年起至学位锁定年限止,登记居住的学区住宅,原则上只提供一个入学学位,即学位锁定年限内不能再作为其他适龄儿童入本学区学校的依据(符合国家生育政策的除外)。在学位锁定期间,如果该住宅有其他适龄儿童入学,由区教育局统筹安置。具体要求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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