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今日(16日)召开新闻发布会,对《广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关于非广州市籍中小客车通行管理措施的通告》(征求意见稿,下称《通告》)公开征求意见并作相关解读。
《通告》征求意见的核心内容是“开四停四”管理措施即非广州市籍中小客车驶入广州市中心区连续行驶时间最长不得超过4天(自然日),再次驶入须间隔4天(自然日)以上。
公开征求意见时间
4月17日至4月26日
意见反馈途径
信函方式广州市天河区华观路号广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指挥中心“公众意见征集组”收(邮政编码)。
电子邮件方式电子邮箱:gzgaj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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